庆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职能:
一、承担国家、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参与制订本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农业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年和阶段性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全市种植业生产。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对本辖区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实现无公害生产。
七、负责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指导,从技术部门的角度对涉农的种子、化肥、农药等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八、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和肥料使用技术工作。
九、积极开展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科技培训教育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