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单位职能:
一、全面、正确、及时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地有关农业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具体方案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及档案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负责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和仲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备案、登记、发放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四、负责指导和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进行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工作。具体是帮助和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审计监督示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
六、接待农民在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范围内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负责实施全市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负责农村经济调查、农村经济统计和农经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