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农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三、负责履行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督办、跨区域案件查处、执法力量统筹调配等职责。
四、承担西峰辖区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推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受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申诉、投诉及举报,依法查处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