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农机化发展规划计划。
二、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服务。
三、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农机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市场秩序。开展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调查分析评估、跟踪监测、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
四、承担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五、落实对农机化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统筹安排农机化的专项投资,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承担农机化项目前期储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服务、运行状态监测。
六、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发、选型、引进、试点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化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全市农机化发展规划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农机化项目,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管。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承担全市农机化发展规划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农机化项目前期储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服务、运行状态监测,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的调查分析评估、跟踪监测、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集中行使农业领域行政审批事权;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审批事项的前期勘察、分析论证,为审批环节提供技术支撑等辅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