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事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负担、农村能源、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制订全市农村能源、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发展规划并配合实施;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承担全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市惠农资金督促落实、涉农收费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市农村金融及农业保险政策宣传、计划申报、业务培训、信息调度、检查指导等工作;参与开展农业基 金、债券、信贷担保、投融资等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督促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推进承保理赔工作。
(五)配合做好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