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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印发《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环县畜牧兽医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安办发〔2022〕9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督促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100天时间,扎实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要覆盖所有县区、所有农业行业领域、所有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对反复发生问题、隐患长期未根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攻坚。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情况;

3.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重点对农机、涉氨果蔬冷藏库、农村能源、农药、兽药、畜禽屠宰、渔业、兽医实验室及办公场所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合季节性、行业性、区域性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立即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1.农机安全。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登记制度和安全技术检验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超区域、超范围发牌发证行为,对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坚决不予发放牌证等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非法拼装改装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情况。持续开展微耕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小型农业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以摸清底数为基础,完善备案登记、实地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等情况。落实农机从业人员资格确认、按照规定开展驾驶人培训工作、农机驾驶人员持证上岗、加强维修行业登记管理、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落实农机驾驶员农机安全防护措施,推广使用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因农业机械安全防护缺失而引发的农机事故。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对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2.涉氨果蔬冷藏库安全。持续开展液氨设备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依规按时检验且在有效期内运行,设备日常操作、保养、维护、检修记录等情况。防爆和防泄漏安全设施配备以及氨系统泄漏监测预警情况,特别要检查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水喷淋系统。氨机房换气通风设施运行正常,通风畅通,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风向标,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设置安全标识,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等情况。检查消防、供电、制冷、液氨存储等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

3.农村能源(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重点检查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沼气工程各单元安全设施配备,沼气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机械及电气伤害、噪声伤害、粉尘伤害、生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报废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情况。沼气站内巡查和站外输配管网巡检到位情况。

4.农药安全。检查农药经营单位资质,农药经营单位环境、消防、水电、通风等设备设施有效运行,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农药电子经营台账制度执行等情况,坚决防止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因台账制度执行不到位、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存在明显漏洞导致来源和去向查不清、经营假劣农药等影响安全生产行为发生。对农药使用大户开展用药安全使用检查,把辖区内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企业、种粮大户及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基地等农药使用单位和重点区域作为重点,落实用药管理制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加强农药安全储存保管,落实配药用药过程中防护措施,对岗位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整治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行为等情况,确保农药使用环节安全。

5.兽药经营企业安全。落实兽药经营企业告知承诺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检查兽药经营资质,兽药经营单位环境、消防、水电、通风等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等情况。

6.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检查饲料生产企业防尘、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安装到位,生产设备及安防设施正常运转,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等情况,健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7.畜禽屠宰行业安全。检查畜禽屠宰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及检修保养情况及特种设备的审验,储存涉氨企业防爆和防泄漏安全设施配备,氨系统泄漏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正常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8.渔业安全。加大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及时淘汰更新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重点检查渔业投入品、排洪设施、拦鱼防逃设施、救生设施、通讯设备、救护人员配备等情况,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9.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采集、运输保存和使用管理情况。

10.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企业的监管,严禁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检查农田基本建设过程中机械安全使用情况,杜绝存在安全隐患机械参与作业;机械操作人员要具有农田基本建设所用机械操作资格,持证上岗。

11.办公场所安全:重点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整改办公场所公共安全隐患。检查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开启。有实验室的单位要重点检查液氮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分类存放,是否规范操作使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按照“分级负责、行业负责、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从4月15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22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4月22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将“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行业检查阶段(4月23日至5月31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与行业检查同步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日更新”、“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立即排除和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报隐患为零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农业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不得低于8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现场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县区政府,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整改。

(三)督促落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县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特别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并做好复核验收工作,复核验收合格后及时予以销号。

(四)总结深化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7月20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百日攻坚”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靠实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要把“百日攻坚”与三年行动、日常监管、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国范围内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广泛营造氛围。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三)全面排查,敢于动真碰硬。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针对短板弱项,坚持“小题大做”、眼见为实,突出“全”、体现“细”、聚焦“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重处罚。

(四)跟踪督查,严肃追究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远程指导、督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或不定期对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将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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