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庆农发〔2021〕328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评审批复工作的通知》(甘农田发[〔2021〕0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评审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从2022年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始,不再进行初步设计省级预审查,由市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履行项目初步设计和审查批复职责。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做实前期工作,做好初步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一)实行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市级备案制和失信惩戒制。从即日起,凡编制2022年庆阳市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必须在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质审查备案,备案结果将分批次在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各县区委托或招标采购未通过备案、不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市上不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限水利、水保、农林、市政行业,备案时应提供公司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司简介、设计力量(提供总工程师及水利、水保、农艺、道路等专业设计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近三年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及评价(提供3个以上项目初步设计首页复印件及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和《资料信息真实性保证承诺书》等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设计条形章。初步设计编制质量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对初步设计编制质量不高或出现较大编制问题的设计单位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凡项目评审未一次性通过、出现设计失误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项目实施中变更总量超过10%以上或借用、转让公司资质等情形之一的设计单位,五年内不得参与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计编制工作。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初设编制或未在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设修改的,视情节列入负面清单,直至黑名单。
(二)实行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与评审双向评价制。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从市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指定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评审专家要明确指出该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并在修改完成后,负责从建设内容安排、行业规范执行、工程设计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投资概算、文本装订、修改质量及时效性等方面,对该初步设计编制作出评价并予斌分,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初设批复完成后,由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本组评审专家分别从专业知识解读、问题准确性、意见可行性、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对编制和评审工作作出处理和调整。
(三)实行项目区前期勘察制。从2022年开始,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确定后,要反复踏勘,及时提出建设内容措施安排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申请市上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指导。县区按市级勘察意见组织修改后交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县区业务人员要全程参与设计单位勾图测绘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会、与群众签订地块治理协议等方式,将项目建设措施提前落实到农户、到地块,防止发生图实不附、底子不清、后期实施难度大等问题。要将群众会议纪要和农户签字确认资料作为项目立项依据,装入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区治理面积为剔除村庄、民居、道路、果园及其他固定设施后的净面积,相关图件要与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数据套合,严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图斑数据地块落实到“三调”数据中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地类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主要建设工程,一律采用1/2000地形图进行设计,并要与相应的影像图对照。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的原则,综合配套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项措施,严格按照《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大纲(试行)》规范编制,符合《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报告编制要章节完整、内容全面、附表附图附件完整、规范引用正确。工程投资概算要采用建设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指数,人员工资核算及取费标准要符合有关规定。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行项目初步设计分步编制和实施办法,即:按照年度申报需求量的50%先行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组织招标实施,待年度任务确定后,组织编制剩余面积初步设计。
二、严格依法依规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工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严格管理程序。从2022年项目起,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市级核准制。项目建设主体为县区农业农村局的,应及时编制项目工程招投标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准,市农业农村局依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招标方式、标段划分等要素的核准,确保应招尽招,流程规范。项目建设主体为乡镇的,由县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分解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招标方案进行核准,全部核准完成后应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通过后及时组织招投标。标段划分要合理,防止发生过多、过小问题,单个标段原则上应不低于100万元。要加强标后管理,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做好开工准备、动员启动和跟踪督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开工、施工、督查、管理等图片影像资料,如实记录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
三、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必须抓好各环节、各项制度落实。坚持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全面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益。
(一)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靠实项目法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项目实施、验收和建设质量负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和重大物资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项目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实行招投标管理。招投标代理公司选择要符合相关规定。实行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实施和竣工三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加强监理公司及监理人员管理,做好监理人员到岗和监理资料的抽查,重点加强隐蔽工程和重点部位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资金管理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合同管理、专账核算的方式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严格报账审核,规范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支付,确保建设质量。资金支付要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票据规范、附件齐全、科目正确、签批手续完整。凡是《办法》、《细则》明令禁止科目一律不得支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及时做好资金决算审核和项目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和后续管护。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与验收办法规定,组织搞好建设单位自验和县区初验工作。县区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完成项目开展工程量审核,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请市局开展竣工验收。及时完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各阶段信息,认真做好上图入库工作。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建立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工程管护机制。坚持良田粮用,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扩大粮食生产面积。
(四)进一步靠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发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建立包抓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政策学习和业务钻研,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新模式。强化督查指导,改进工作方式,变事后查纠整改为事前、事中指导服务,把问题和矛盾尽早消化在萌芽状态。重视和加强项目调度和平时工作衔接,高效落实省市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高质量完成,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