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合水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设计变更的批复(庆农发〔2021〕243号)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调整合水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设计的报告》(合农发〔2021〕117号)收悉。根据你县项目区实际和工程实施具体情况,经专家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原则同意你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设计的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设计变更内容
(一)高效节水灌溉
将板桥村、锦坪村川台地中148眼小电井变更为112眼,深度由60m变更为103m。143座集雨水窖增加钢筋11440kg,将5mm钢板带锁的检修孔盖变更为方形混凝土预制成品窖盖,窖盖尺寸不变。
(二)田间道路
将30处过路管涵变更为33处,将管径从1-0.75m钢筋砼圆管变更为1-0.5m钢筋砼圆管。
二、项目投资
本次变更共增加投资64814.3元,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增加资金74360元,田间道路结余资金9545.7元。以上变更调整增减工程量需增加的资金,待工程竣工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验收,投资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结算审核数字为准进行工程结算,所需增加投资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予以解决。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
四、项目建设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初步设计及有关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一)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及行业建设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中的小电井、水窖、输水管道及配电工程等设施建设,监理人员必须全程跟进,确保施工程序和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
(二)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各项目实施村要根据需要聘请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农民质量监督员,在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和阶段验收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建设中,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资料,要通过项目资料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保工程措施长期发挥效益。
243号文件关于同意合水县2021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