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7项(市农业农村局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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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7项(市农业农村局第4项)
反馈问题: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认识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河(湖)长制行业责任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农业行业部门河湖长制工作职责,8次召开局党组、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二是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治水、管水、护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把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三农”工作重点督查内容,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统筹推促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四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引导,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信息16条、科普文章9篇、专家讲座2期、短视频4个,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典型经验、成熟模式、环保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整改结论:现已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67项(市农业农村局第4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9987
联系地址:西峰区长庆南路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