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1项(市农业农村局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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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1项(市农业农村局第1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力保障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和谐稳定。二是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定义务。三是严格落实《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8次召开局党组、局务会议和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有关生态环保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把握政策要求,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贯彻意见,跟进督促落实。四是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信息16条、科普文章9篇、专家讲座2期、短视频4个,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典型经验、成熟模式、环保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整改结论:现已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市农业农村局第1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9987
联系地址:西峰区长庆南路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