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模式 促进华池县农村土地 规范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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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华池县在稳定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防范风险机制和多元发展模式,不断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从而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进一步促进了现代农业稳步发展。
借助“一个平台”加强土地流转常态化监管。按照“应录尽录、应统尽统”的原则,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积极督促各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全面提升了土地流转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华池县共备案流转合同11593份,备案流转面积111520.46亩,其中流转用于粮食种植面积81083.48亩。同时,按照农村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建立了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的经营能力、土地流转用途、风险防范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掌握土地利用和合同履行情况,不断巩固土地流转成果。
健全“三项机制”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运行。一是健全风险监管防范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了《华池县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了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健全土地规范流转机制。在积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定义、情形、依据和流程说明》《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流程图》和“3书1表1台账2合同”(即土地出租意向书协议书、土地入股意向协议书、土地租赁或入股主体资格和实施项目审查申请书、华池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审查备案表、华池县工商资本出租或入股台账、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7个参考样本,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三是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照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原则,绘制了华池县承包耕地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处理“导引图”、华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路线图”、华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路线图”,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和权益保障通道。
发展“五种类型”构建土地流转多元化模式。从华池县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模式来看,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自发联合型。农民通过土地置换自发组织起来建起的示范基地,发展的设施农业基地,通过土地调整进行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促进经济持续收入。二是抱团合作型。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组织协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联系对接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探索建立“村集体+农户+企业”的抱团发展模式,租赁农村土地和设施农业,确保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三是大户带动型。紧紧依托经营大户的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整合周边农民土地资源深度参与农业发展,走出了一条经营大户联结小农户进行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的发展路子。四是支部引领型。积极发挥村党支部“领头雁”作用,通过引领创办“331+”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带动农民自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极大提高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五是示范带动型。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引领作用,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本领深入农村发展设施农业,通过“大户带小户、户户相联营”的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业发展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