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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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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市安排部署,按照“一规划两方案”和《2024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了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议决定,事务性的工作由局务会议决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人事、财务决策全过程。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年初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工作,坚持把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各县区和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先后2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发挥法治建设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三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围绕“十一个坚持”,制定专门学习计划,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纵深推进。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每次学习不少于半个小时,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交流研讨7次、专题辅导4次。

二、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围绕“三农”领域“国之大者”,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带领和团结全局党员干部全面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市直农业农村系统1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7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推进行政许可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全部整合为3个环节,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达到94%。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制定抽查计划19项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做到了“双随机”的抽查事项100%全覆盖。下发县区按期全面完成年度农药、种子、兽药、农膜、种畜禽等7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全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80卷,通过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与执行、结案归档等各环节评查,选出7卷案卷推荐上报参与全国、全省优秀案卷评查,5起案件推荐上报为执法典型案例。

三、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和省厅的工作要求,扎实稳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印发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压实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撤销了庆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市农业农村局内设科室负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将原庆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五大队整体划转到西峰区,成立了西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西峰区农业农村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1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3名,现已落实办公用房,任命正副队长,21名职工全部到岗开展执法工作。其他县也持续高质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已完成“机构设置到位”、“三定方案印发到位”、“人员划转到位”改革要求,目前8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162名,转隶人员169人,实际到岗153人。二是积极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有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坚持专业提升和实战练兵“两手抓”,开办“执法大讲堂”2期,执法“观、学、练”现场教学1次,以实训促实效。组织参加全省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每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进一步推进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细化省级自由裁量基准,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行政指导535家(次),从轻、减轻、不予处罚97家次,接受群众二维码评价838次,满意率100%。三是狠抓农业行政执法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农业综合执法围绕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秩序稳定和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促增收”、“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75人(次),检查乡镇116个,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925家(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调解纠纷16起。全年通过执法检查、线索移交、部门移送,办结违法案件102件,罚没款36.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5万元,没收涉案物品货值4.21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8.91万元。全市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宣传培训,推动普法工作走向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日常巡查、专项行动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年度普法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庆阳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局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购买普法学习宣传读本,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交流,通过读原著、悟原文、谈体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的认识。2024年组织局机关干部会前学法23次,积极组织市直农业农村系统290余名干部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习考试完成率100%。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市县联动举办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班5期,培训640人次,不断引导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培训农资经销商签订经营质量承诺书和农资经营使用安全责任书7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销商的诚信守法意识。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宪法进乡村”等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利用乡镇集日、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民理性购买农资,规范合理使用农资。今年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79辆,开展农资打假等法治咨询服务活动12场(次),悬挂条横幅52条,发放宣传资料 26000余份,咨询群众 12600多人(次),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同高素质农民培训、“法律明白人”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司法部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89个,达到1261个村全覆盖培育目标,依托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平台、农村实用人才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法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