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安排部署,围绕“一规划两方案”等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位,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农业执法检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按照省、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完成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督促和指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级成立了副县级建制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三个综合科室和五个执法大队,核定编制71人,转隶人员69名;7个县建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共核定编制154人、转隶173人。
二是有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坚持专业提升和实战练兵“两手抓”,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执法大讲堂活动”、军训“大练兵”活动、执法系统操作培训活动,举办全市“执法骨干和师资”培训班,参加全省执法办案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每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在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中,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三是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执法监管年活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稳粮保供”专项行动等重大专项行动,打击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粮食、种子和农业生产安全。在全年市县开展的执法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831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5796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148家次。其中:市本级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97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283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23家次。开展耕地“非粮化”巡查乡镇109个次,发现问题线索82个,完成整改67个。上级督查部门反馈2021、2022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8个,完成整改41个。全年通过执法检查、线索移交、部门移送,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0件,办结191件,罚款51.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9万元,没收涉案物品10392瓶(盒、袋),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9.92万元。全市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综合执法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建立“检打联动”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质监站协同联动,对2022年、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抽检不合格的4个肥料和1个农药进行立案处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1次,督查八县区24个乡镇107家农资企业(门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线索3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条。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移交县农业执法队涉嫌违法线索101条、移交乡镇3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座谈会商,设立“警农联动办公室”,健全案情通报、案件抄送报备及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相关工作机制。
二、强化农业执法监督,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和推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和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市本级办结的55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肃”平台进行公示,合规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无迟报和漏报现象。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建立局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执法与质量监管科具体办理的法制审核机制,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结的5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尽审。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管制度,有效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形成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总目录”,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403项和“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事项38项,出台执法过错追究等规范制度18项,制作《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手册》,明确10大类检查对象和30项检查内容,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省厅“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与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运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保证自由裁量权适用准确到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案卷评查工资,规范农业执法行为,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全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80卷,通过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与执行、结案归档等各环节评查,选出2卷案卷推荐上报参与全国优秀案卷评查,5起案件被推荐上报为农资及农产品典型案例。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根据涉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市直农业农村系统1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9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明晰权力边界,优化审批流程,政务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全部整合为3个环节,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达到64.3%。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件、公共服务事项20件。
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障涉农企业领域生产安全。按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庆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庆农函〔2023〕136号),对涉及我局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种畜禽、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经营单位两大领域的抽查工作任务,根据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职能分工,细化分解为7项抽查计划,将抽查任务明确到4个责任科室、5个牵头单位。抽查计划覆盖19项跨部门检查事项,做到了“双随机”的抽查事项100%全覆盖。按期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膜、种畜禽等7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是开展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庆阳”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1239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其中A级优秀为175家、B级良好为903家、C级警示为160家、D级失信为1家,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西峰辖区182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制作了监督公示牌,对评定等级和执法监管人员信息进行了公开,强化了群众监督。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户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信用修复。
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2020年至2022年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文件44份,其中规范性文件39份,政府采购合同4份,框架协议1份。2023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政策措施文件4份,对照公平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一是推进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学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庆阳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了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会前学法,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推动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2023年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7次,组织局机关干部会前学法23次。组织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全部工作人员完成学法内容和考试合格。
二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农业农村部门普法任务清单,压实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西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宣传《宪法》、农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带动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庆阳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依托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平台、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西峰区农业农村局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1期,培训示范户106人次,协同司法部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89个,达到1261个村全覆盖培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