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4项(市农业农村局第2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4项(市农业农村局第2项)
反馈问题: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业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和涉农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做到环境保护与重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二是制定印发《庆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庆阳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庆阳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任务清单》《庆阳市“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事项逐一分解到科室单位和8个县(区),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履行环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半年向市环委会报告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是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43个,督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信访问题28个,联合县、乡、村三级定期跟踪回访,确保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无反弹,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五是坚持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三农”工作督查和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定期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落实。
整改结论:现已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项(市农业农村局第2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9987
联系地址:西峰区长庆南路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