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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农牧局 发布时间:2018-09-21 10: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农牧(畜牧兽医局属有关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是食用农产品的集中消费时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易发时期,各县区要早部署、早安排,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发挥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积极排查隐患,强化安全防控,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开展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检查,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以农资经营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和种养大户为监管对象,以蔬菜水果、鲜活畜禽产品、水产品为监管产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严禁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和非法化学添加物。

三、加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主体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变化动态。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对拒不执行整改、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防控,做好应急事件处置

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于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主动介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要及时核实,严防事态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市农牧局将对节日期间出现严重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区、责任人和生产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民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于1015日前报市农牧局执法监管科。

 

 

                             庆阳市农牧局

2018年9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