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采取“六个一”措施发展壮大 村集体经济
华池县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建立机构、靠实责任、明确职责、加大扶持、示范引领入手,采取“六个一”措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使全县村集体经济步入了良性快速规范发展轨道。
一、建立工作机构,配备一套人马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力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111个村全部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管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揭牌挂牌、手续交接、成员股权证书颁发等工作任务,一举结束了40年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委会代行职责的历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了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决策议事机构,赋予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集体资产、盘活集体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服务全体成员的职责,厘清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委会的职责,村委会专司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从而使村股份经合作社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靠实工作责任,建立一套方案把好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坚持上下联动,制定了强化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发展壮大的路径和渠道,明确指出各乡镇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夯实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一套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以后,县产改办指导县、乡、村建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议事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以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为样本,指导各村集体制定了符合各自实际的《章程》,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同时还制定了11项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制度,绘制了12幅工作流程图,并将重要制度和流程图装框上墙,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四、加强网络应用,利用一套系统规范村集体经济信息化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后继续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指导各乡镇代理会计和业务人员熟练运用“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甘肃省农村产权管理系统”、“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统计、网上汇总、网上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便捷化服务。
五、加大扶持力度,注入一批资金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针对村集体经济家底薄的实际,近年来各级都加大了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先后从四个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2018年以来各级部门共向村集体扶持项目和资金22846.91万元,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后劲。
六、推行示范引领,建立一套机制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完善党组织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全局,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村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月至少向村党组织汇报1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每年向村党组织述职1次,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强化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面领导。二是建立村集体深度参与产业发展运营机制,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建立了“村社合一”和“331+”产业扶贫模式,采取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领办、村集体资金入股的方式共建办“村社合一”合作社122家,以“+村集体经济”为重点建办“331+”合作社120家,将村干部、村集体经济与全县产业发展捆绑起来,实现互促互进、深度融合、共同发展。三是建立村干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奖励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绩效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根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情况,按照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从年末村集体可分配收益中列出部分资金用于村干部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