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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四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来源: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伏彦亭 康彩梅 发布时间:2021-12-07 09:01:5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华池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公正有效地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强建设夯仲裁基础。一是机构队伍建设。县上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15个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111个行政村也成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小组,聘任24名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善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群众代表、经济法律工作者担任县级仲裁员,乡镇和村分别选聘121名、543名公道正派、熟悉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乡村调解员。同时,县乡村三级分别制定完善了仲裁相关工作职责,建立了一支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调解仲裁队伍。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从单位经费中列支。2021年2月2日,县财政局下达财政收支预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1万元。三是强化阵地建设。为便民高效、服务群众、整合资源,将仲裁庭迁移至县综治中心,按照“五有”标准和“一庭三室”的建设要求,建成了1间50㎡的专用仲裁庭庭审场所,并设立了案件受理室、调解合议室、档案会商室等办公场所。

强能力提工作效率。县农经局组织各级仲裁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印发土地流转、确权登记等事项办理流程资料。同时,积极受理乡村组户地界不清、承包原始资料遗失、土地小调整后地块四至不明、土地整理(征用)后地界界限模糊、一地两证(三证)、邻里间故意侵占等现象,并指导乡、村两级认真做好调解仲裁工作。2020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39起,其中仲裁2起,督办案件2起,信访局转办5起,本单位受理7起,乡镇调解23起,结案率达100%,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化纠纷促确权登记。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积极作用,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据统计,2020年以来,乡、村两级共调处承包地纠纷23件,通过调解仲裁已解决2件。目前15个乡镇全部通过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综合验收,全县确权证书颁发率达99.3%。

互协作创联动机制。农业农村局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县妇联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争取法院支持,并与法院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就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衔接问题进行磋商,建立了裁决、执行、审判联动机制。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职能与法院强制执行、裁审工作之间进一步密切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