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今年5月份我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议之后,各县(区)普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推进落实,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截止11月底,全市已有894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占行政村总数的70.9%,共确认成员188.44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2%。
一、认真研究谋划,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市上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8县区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5月份,市委农办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步骤、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县(区)进一步充实调整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阶段性工作进展,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产权改革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1500余次,有效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9月份,市委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视频推进会议,对产权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市、县坚持把宣传培训作为农村集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外出观摩学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提升业务人员指导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组织编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500余本、宣传挂图30000余张,全部发放到乡、村。各县(区)采取现场培训、发放宣传单、“明白纸”、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2.17万份,张贴宣传画15.56万张,举办业务培训班299期,培训业务人员12.25万人,组织外出学习考察349人次,为全市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清查集体资产,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按照中央和省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我市在2018年、2019年度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逐村核实,逐项核对,全面核查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存量,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将清查出的资产资金全部录入清产核资系统。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全市共清理核实资金7.75亿元、资产51.35亿元、资源3142.22万亩(其中:村级资金4.77亿元,资产34.46亿元,资源2104.38万亩;组级资金2.98亿元、资产16.89亿元、资源1037.84万亩),进一步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理清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
四、严格程序规范,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各县(区)都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的基本原则、界定时限、具体办法、工作程序和组织领导,为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采取政策宣讲、发放宣传单、告知书、外调函等形式,注重常年外出务工人口、外嫁女入赘婿等特殊人群的成员身份,加快推进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1261个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调查摸底,正在审核公示。全市已有894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占行政村总数的70.9%,共确认成员188.44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2%,庆城县、华池县、宁县全面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环县、镇原县基本完成。
五、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股权配置量化。各县(区)均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规范了股权设置和资产量化的工作流程、实施步骤及管理模式。坚持“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根据人口数量、出生时间、村组资源及家庭经济状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配置股权,提倡静态管理,稳步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完成资产量化5.46亿元,占应折股量化资产51.35亿元的10.7%。庆城县、华池县、宁县已进入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阶段,西峰区、环县、合水县先行先试,成员确认和折股量化同步推进。
六、聚焦改革核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功能的意见》,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清查出属于村集体的所有资产全部认定为村集体资产,积极运用“331+”产业扶贫模式,采取股份合作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带动型、服务创收型、资产经营型等多种经营形式,多渠道多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截止9月底,全市1261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6亿元,村均收入8.43万元,实现村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全市75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740元,村均收入8.32万元,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