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困难情况有关问题调查
近年来,正宁县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改革、农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来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巡视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要求,正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制,提出发展方案,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努力,全县合作社的发展运营情况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底全县有各类农民合作社584个,其中金融服务类95个,产业合作社489个(种植业202个、畜牧业157个、渔业3个、林业57个、服务业29个、手工业4个、其他37个)。入社社员2.21万人,带动农户2.6万户。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12个,市级示范社37个,县级示范社56个。
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家庭农场93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79家,从事养殖业的14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达6211亩,其中经营面积50亩以下的3个、50—100亩的66个、100亩以上的10个。家庭劳动力总人数589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11家、县级10家。
二、存在经营困难
一是融资困难发展缺乏后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起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受资金限制难以发展壮大,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多的困难。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出台各种利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的政策文件,但最后的放贷在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都有自身严格的审批程序,好多的贷款项目不是需要抵押就是需要担保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固定资产方面普遍较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业务尚未开展,加之也难以找到担保人,所有在贷款融资中仍然存在有政策享受不了的问题。例如我县的石湾子养殖、五羊养殖、陇上兴养殖等养牛合作社普遍都因缺乏资金而只能从事牛肉的饲养然后活牛销售,而没有能力建专业屠宰厂,经营的效益都不高。
二是带头人综合素质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80%以上是农民,受文化知识、观念、思路的限制,导致合作社管理松散,没有实行专业财务管理,产业发展也比较传统,没有创新,没有体现合作社的优势。品牌意识也不强,定位不高,生产的农产品处于中低端,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欠佳。比如我县民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的中药材收购量在全县都占有一席之地,但理事长因为文化水平低,对现代经营理念缺乏认识,认为只要搞好生产就行了,对规范化建设、市场营销宣传等积极性不高,致使合作社的办社水平一直难以得到大幅提高。
三是发展的社会环境较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中的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例如空壳社的问题、家庭社的问题、实体不实的问题,还有一些人创办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得到国家的扶持资金,扶持后则关门大吉。这些现象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且由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和带动能力有限,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农民对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合作社的发展得不到社会的认同。
三、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政策上多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为真正需要贷款的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其发展壮大。
二是多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另外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聘用职业经理人,特别是在市场营销方面,选用精通营销业务、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营销手段的人才。
三是发挥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已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各级示范合作社的作用,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在全社会赢得支持和认可,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成为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