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6号),该办法将于12月起实施,为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带来了新的指引与挑战。面对新规带来的变化,庆城县农业农村局迅速行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新规要求。同时,加强与财政、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新规落地,县级验收标准全面升级。与2021版验收办法相比,2025版竣工验收条件由六条扩充为十条,整合了多项重要文件要求,对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提出了更细致、更全面的标准体系。新规将初步验收明确为竣工验收的内在环节,删除了“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的表述。这意味着县级相关部门需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要重视初步验收的规划与实施,将其作为扫清竣工验收障碍的关键举措。竣工图绘制要求的强化,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标准。新规要求竣工图必须包含竣工总平面图和各单体工程竣工图,全面反映项目完工后的所有工程设施及项目区地块空间位置信息,并需经三方签字(盖章)确认。这要求县级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竣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资金与试用,新增条件带来工作新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和“已通过工程设施试用”作为新增条件,对县级相关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资金支付成为验收的重要前提条件,要求县级财政和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和管理。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防范资金挪用和拖欠问题。县级财政部门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合理、有效地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试用结果作为验收重要依据,要求县级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对工程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试用,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工程设施能够切实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求。
群众与管护,关注重点转向长效发展。新规新增“已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民群众代表意见”和“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等要求,体现了对群众满意度和项目长效运行的高度重视。在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征求群众意见有助于提升项目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县级相关部门需要积极组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活动,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为高标准农田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县级政府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合适的管护主体,签订详细的管护协议。同时,建立健全管护考核机制,确保工程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管理。
县级积极响应,全力推进新规落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级单位将加强对初步验收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初步验收工作机制。强化对竣工图绘制的监督检查,确保竣工图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在资金管理方面,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实现资金流向实时监控。在工程设施试用环节,组织项目区受益群众参与试用,鼓励群众及时反馈问题,促进工程设施优化调整,确保项目真正符合实际需求,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效益。
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印发,为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明了方向。庆城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新规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