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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夯实培育基础 加强规范提升 持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来源: 作者:华池县农经局 吴媛媛 发布时间:2025-04-22 09:14:1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华池县坚持把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载体,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思路,坚持走“小群体、大规模、家家有产业”的发展路子,全力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1530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589家,家庭农场941家。

一、坚持以政策扶持为“基”,持续夯实发展基础。县上先后制定印发了《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实施意见》《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分红实施意见》《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带农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文件,重点从政策引导、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全县合作社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印发了《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对县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印发了《华池县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试行)》《华池县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加快了全县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制定了《华池县示范性家庭农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华池县帮扶项目联农带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补充完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对家庭农场进行了全方位的扶持。连续两年在星级家庭农场创建中,给123家被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家庭农场共落实奖补资金431.5万元。去年以来,县上通过畜牧养殖棚圈奖补项目、“牛羊百公里产业示范带”奖补项目、“肉牛存栏达标奖补项目”、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示范性家庭农场奖补项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18家,扶持资金共计788万元。

二、坚持以服务保障为“要”,不断强化规范指导。对县、乡(镇)、村工作职责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工作清单,靠实了责任,真正做到了点位任务“清单化”,工作责任“明细化”,形成了上下贯通、分层负责、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县上连续5年相继编印下发了《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指导手册》《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指导手册》《华池县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指导手册》。指定了149名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2024年县乡村三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专业化、精细化的指导服务,实行“县级辅导员包乡、乡级辅导员包村、村级辅导员包社(场)”的“三包”工作机制,要求村级辅导员每季度上门指导不少于3次,县、乡级辅导员随时提供指导服务,均要做好工作记录,目前三级辅导员共辅导合作社、家庭农场430余次。县上制定了《华池县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暨乡村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评价办法》,细化了辅导员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年终根据乡镇自评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通过转发朋友圈、微信群及在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宣讲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随手记”记账软件的推广使用,指导家庭农场做到账务收支一本清,目前我县“随手记”记账软件已达到市、县示范家庭农场全覆盖,并紧盯“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开展“一码通”赋码工作,全县已有211家家庭农场完成了赋码登记。

三、坚持以小户发展为“先”,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纳入到乡村振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之中,明确提出了“山区发展家庭农场、川塬区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发展思路,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2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培育发展5-10户家庭农场”。制定印发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工作举措,夯实了工作责任,为全县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指明了方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四大班子主要成员,采取联乡包片、巡回督导等方式,多次深入乡村农户进行调研指导,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使我县家庭农场保持了“井喷式”发展的态势。按照“在种植养殖大户中发展一批、在登记认定中规范一批、在示范带动中提升一批、在标准升级中扶持一批”的思路,共指导培育建办家庭农场941家,并严格按照“应纳尽纳、应录尽录”的原则,落实“村采集、乡核实、县录入”的名录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名录管理。

四、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本”,分层推进规范建设。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了合作社“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四种分类标准,我县按照省、市有关精神,指导各乡镇对全县合作社进行了翔实的摸排梳理,列出了任务责任清单,逐步规范、梯次推进,并建立了“空壳社”清理整顿常态化机制,将“空壳社”清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逐年推进。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了“五有”合作社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县严格按照“五有”合作社、巩固提升合作社和引导退出合作社三类,精准摸排,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名录,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五有”合作社继续落实日常指导监管;对巩固提升的合作社采取指导日常运行、组建合作社联合社、转型培育为家庭农场等;对引导退出合作社及时动员进行注销。截至目前,华池县建成“五有”合作社381家,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64%以上,合作社联结小农户总数9411户,占全县从事农业生产农户总数(23056户)的40%以上。共清理注销各类“空壳社”288家,使运行规范的达218家,运行较规范的达240家,运行一般的79家,未运营的52家,规范率达到77%以上。

五、坚持以典型榜样为“领”,持续加大示范创建。我县按照“示范引领、点面带动、片区辐射”的工作思路,以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示范社(场)联创为抓手,重新修订了《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制定了《华池县家庭农场及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社(场)评定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了示范社(场)名录,向各级示范社(场)标准看齐,树立典型榜样,为全县其他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运营指明了方向。全县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147家(国家级1家,省级29家,市级24家,县级93家),创建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9家(市级32家,县级7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