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多措并举开展农村集体 “三资”精准清查工作
3 月 4 日至 3 月 7 日,正宁县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正宁县农村集体 “三资” 精准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审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对各乡镇农村集体 “三资” 精准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推进。
一、把握精准清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这次清查重点针对历年来账实不符、产权不清的零散资产,以及漏报、瞒报、虚报的资产。同时,对 2013 - 2024 年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包括未接收或接收后账实、账证不符的部分,进行全面核查。
核查中发现资产存在名称、数量等信息不规范及账实不符等问题,已结合 2024 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工作整改。后续将根据整改结果修正县级部门资产台账,重新汇总形成帮扶项目资产台账。
核查中还发现,主要是县直部门目前扶贫资产移交时,资产移交手续不完善,去年只移交了资产证书,未移交资产明细,导致清产核资进度缓慢,严重制约乡镇清产核资平台数据录入。但部分乡镇和财政扶持资金形成资产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反映了一些问题,总结起来有这么三个“不”。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乡镇党委农经服务中心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将清查工作交给农经机构全权负责,而农经机构对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的组织协调能力有限,工作落实上力度不大。二是政策把握不精准。有的乡镇对财政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填报范围把握不准,行业部门在向农业农村部门、农经机构对接政策、标准要求时,答复的政策口径、工作要求不一致;有的乡镇对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与本次精准清查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三是工作对接不顺畅。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行业部门移交的资产以不符合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无法入账等原因拒绝接收。
二、全面有效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3月6日上午,正宁县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推进会,县农办、县直相关部门、县农经局及10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共70 多人参会。
会上,再次强调了《正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农业农村局业务主办张娜就扶贫资产移交手续作业务指导,县农经局“三资”股业务人员秦亚伟对清查工作进行业务辅导。农经局局长张晓宏针对近期督查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农村集体“三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二要准确把握精准清查总体要求,突出“精准”,与年度清查不同,各乡镇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三要有力有效推进清查,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采取超常规措施扎实开展。
三、落实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
这次精准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有力有效扎实推进。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村级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政策指导、督促落实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协调县、乡两级行业部门规范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农村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向县农经局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乡、村两级要按照精准清查工作要求,全面清查底数,及时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点、记账、数据录入等工作。这次推进会以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召开,把县级党委或政府的分管领导请来,也是想压实党委、政府责任,组织协调各级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清查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建立纵横结合的协作机制,纵向加强指导,保证政令畅通;横向加强协调,保证通力协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边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本行业本部门帮扶项目资产清查、核实、统计等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做好政策培训、数据汇总审核等工作,切实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查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指导。县上建立了清查工作半月调度制度,定期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县、乡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还将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适时对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地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导,动真碰硬解决一些“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清查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也要建立调度、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清查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对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的地方要及时督促提醒,保证清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这里提出四条纪律要求:一是严格技术规范。该实地核查的一定要见账、见证、见物,不得简化变通,杜绝数字清查、纸面清查,对吃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不得想当然随意填报。二是严格数据审核。各级既然签字背书就要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数据,更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清查数据,对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倒查,问题严重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严格时间节点。要加强统筹协调,按时限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不得拖延工作节奏,影响全省整体工作。四是严格保密纪律。未经审定和批准公开的数据资料,一律不得公开,确保清查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