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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来源:庆城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田佳荣 发布时间:2024-12-27 14:39:4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以来,庆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托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办证登记工作成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断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动全县土地流转规范运行。全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年递增,管理日益规范,土地资源利用配置日趋合理。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2.37万亩(2024年新增流转土地8357.36亩),涉及153个行政村20365户农户,签订流转合同20365份。其中流转入农户25117.4亩,流转入家庭农场6099亩,流转入合作社73735.26亩,流转入企业9893.85亩,流转入其他主体8838.2亩。新录入土地流转备案合同754份,涉及流转面积1.52万亩,流转金额1383.9万元。

规范流转程序,落实分级备案制度。强化土地流转管理,督促流转双方签订正规流转协议。按照流转规模,实行土地流转分级备案,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户权益。对一次性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备案;一次性流转面积在500—1000亩的经所在乡镇审查,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一次性租赁流转在1000亩以上的经乡镇初审,由县农业农村局预审,报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构建服务体系,提升流转服务能力。全县已建成一个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7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153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三级服务体系。同时县上还成立了县级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聘请县级仲裁员23人,形成了完备的县级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开展动态监管,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将动态监管贯穿于土地流转主体资格审查、经营项目审核、流转合同签订、合同鉴证备案登记和跟踪服务管理等全程环节上,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流转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约定,防止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给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督促土地流入方按时足额缴纳风险保障金,防止因土地流转费兑付不到位引发各类社会矛盾。2023年共接到省、市、县土地纠纷信访件31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成,信访调处率100%。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90多人次。

加强用途监管,遏制土地用途改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庆农牧发〔2018〕120号)、《庆城县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行)》(庆农发〔2021〕201号)。依托全县15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53个村级土地流转信息站,对已流转土地开展全面监管。对于转入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督促责任方开展整改,对不能按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将履约金作为处罚金,同时追究责任方相应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流转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全县粮食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