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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健全辅导员队伍助推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高质量发展

来源: 作者:华池县农经局 吴媛媛 发布时间:2024-05-22 10:50:3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华池县坚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工作,采取“县级辅导员包乡、乡级辅导员包村、村级辅导员包社”的“三包”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积极助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及时补充力量,不断壮大工作队伍。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强起来,有效带动农业提质、农民增收,华池县农经局在2023年辅导员的基础上,重新指定了149名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2024年县乡村三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其中县级10人、乡级30人、村级111人(乡级兼任村级2人)。本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指定,重点从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乡村振兴、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供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并根据岗位调动、人员分工调整等情况,从乡镇干部中充实乡村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

深入开展学习,强化辅导工作能力。重点采取“线上+下线”“自学+集体”等学习方式,积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发展;学习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指导辖区内的家庭农场开展好统一赋码工作;学习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记账;学习税务、保险、贷款、金融等方面知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税务申报、年检等工作;学习两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示范社(场)申报、项目管理、标准化生产等业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范化经营。

聚焦履职重点,着力提升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督促全县各级辅导员认真履行“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注册登记、合并分立、歇业备案、年报公示等业务辅导和咨询服务”等10项工作职责。对照省、市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及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指标要求和合作社“五有”标准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业机械、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藏场地设施提升目标,对各自负责的合作社逐社进行摸底调查,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管理台账名录。按照省、市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督促村级辅导员积极指导农业规模经营户扩大生产规模,培育发展为家庭农场,指导产业基础薄弱、有经营意愿的合作社转型为家庭农场,指导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名录管理,加快推动家庭农场数量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