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22334”工作法系统推进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为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预防和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县农经局坚持以法治华池建设和主动创稳行动为载体,以创新运行机制和优化工作流程为基点,以防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为抓手,积极采取“22334”工作模式,系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健全“两项保障” 畅通纠纷调处渠道
建流程促规范。先后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调解程序流程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流程图》,编印了《华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工作手册》和《华池县农村经营管理涉农事项办事指南》,收录了农村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答、法律文书范本、典型案例等资料,为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建制度促办理。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责任、信访接待领导值班制度和《华池县农村承包耕地矛盾纠纷接访处置登记台账》,每年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专职登记员,针对群众来访反映的具体情况,逐件进行登记,并按照接访问题难易程度,明确了“七类”(即政策解答、查图核实、发放资料、现场调处、转交乡镇、县级复查、土地仲裁)处置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在当日,化解在当场。2018年以来,县农经局先后接到来访群众1015人次,其中单人单访406人次,2人来访305人次,3人以上集体访30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241起。
创新“两种方式” 积极指导化解矛盾
在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五步调处法”(即当事人私下协商、村小组解决、村委会调处、乡镇政府调解、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向县法院起诉)长效机制和“三查四问三比对”(“三查”即实地查看地形地貌、四至位置,查看农户二轮承包证书、合同登记内容、二轮承包分地方案及台账记录等原始档案,查看土地确权影像图纸或数据库地块勾绘情况;“四问”即询问当事人双方争议根源、二轮承包情况、个人诉求意愿,询问二轮土地承包评议小组成员了解当年分地情况,询问村组干部证实,询问四邻和知情人了解前因后果;“三比对”即比对二轮土地承包和土地确权证书、合同所对应纠纷地块参数是否改变,比对二轮土地承包共有人与本次确权共有人的承包人口和承包亩数是否改变,比对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与本次确权政策是否改变)工作方式,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和“三查四问三比对”为主要内容,编印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指导各乡镇依法依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
聚力“三讲模式” 扎实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调处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点对点”培训提升调解能力。主要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聆听法规政策讲座、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深入开展能力素质提升活动,先后培训县乡村纠纷调解和仲裁人员200多人次。“一对一”讲解破解问题症结。重点采取“三讲三知”(即讲法律知红线、讲政策知界限、讲情理知进退)的方式,“一对一”为来访群众进行讲解,努力解开群众心结,从根源上消除疑虑,引导群众做知法守法的明白人。“面对面”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坚持把土地法规政策宣传作为普法主要内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开展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宣讲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严把“三个关口” 公平公正开展仲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对照受理、立案、庭审、合议、调解、裁决和结案等程序,严把“三个关口”(即庭前调查关、开庭审理关、仲裁程序关),坚持做到仲裁环节一个不漏、法律文书一个不缺、时限要求一个不违,确保仲裁行为合法合规、裁决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2010年以来,县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受理调查土地纠纷15起,仲裁案件12起,已裁决11起,正在办理1起。
围绕“四大焦点” 着力消除潜在隐患
按照“群众有诉必办、有错必纠、有漏必登”的原则,聚焦“四大焦点”问题(即土地确权遗留问题隐患、高标准农田建设隐患、油田征地隐患、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隐患),重点对群众土地错登、漏登、互换、变更、分户或权属不清、主体不明等问题,采取下发通知、公告、督促指导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针对收集到的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分类进行甄别,集中抓促整改,通过重新签订合同、补(换)发土地确权证书,累计消除矛盾隐患746起,重新签订合同1153份,补(换)发证书903本,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为全县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