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抓四促”专项行动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和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华池县农经局将以实施“四抓四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专项行动为主线,全面优化经营结构、夯实建设基础、规范工作运行、增强带动效应,着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质增效。
抓主体促发展 优化经营结构
聚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核心,按照“小群体、大规模、家家有产业”的发展路子,重点以元城、乔川、白马等特色种养殖小镇为辐射带,积极鼓励引导有意愿、有技术、有基础的种养大户、返乡务工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积极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同时,重点采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三品一标”共建等方式,积极为成员和农户提供统一的农资服务、农机农艺服务、销售服务、加工仓储服务,满足小农户产前、产中、产后需求,全力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逐步成为种养大户、发展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引导产业基础薄弱合作社、有经营意愿的“家庭社”“一人社”转型为家庭农场,进一步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
抓质量促提升 夯实建设基础
以着力提升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质量为中点,结合农户产业发展情况和发展意愿,指导规范运行、组建联合社、转型培育为家庭农场,全年计划培育市级示范性合作社6个,“五有”合作社占比达到64%以上,联结小农户占比达到40%,新培育家庭农场30家,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家。根据辅导员服务主体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成效和主体满意度等,研究制定辅导员考评管理办法,细化辅导员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辅导员队伍,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指导能力。同时,坚持把合作社、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不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
抓指导促规范 强化工作运行
按照“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原则,接续推进“千员带万社”行动,重点对“五有”合作社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管,“空壳社”清理开展“回头看”工作,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好“三会”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规范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全面推行“一码通”数字化管理,督促各级辅导员按照“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四种类型,重点从政策咨询、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技术支持等方面,深入开展“面对面”“一对一”指导服务,全面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同时,加大对《农民合作社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着力防范化解经营主体风险。
抓示范促引领 增强带动效应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激励经营主体在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中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将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由县农经局选派三名科技特派员,重点对柔远、南梁、元城3个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全过程指导服务,抓好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创建(评)认定工作。同时,重点从管理制度健全、运营机制规范、带动能力强、增收效益显著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中,择优选择推荐申报评(认)定市、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注重深度挖掘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发展产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拓展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荐发展典型案例,树立标杆和榜样,从而达到以点带面辐射引领,片区联动共同提升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