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查 切实保障双节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双节”期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1月24-25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4个督查组,赴各县区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执法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本次检(督)查,重点围绕种植业、收购运输贮存、生鲜乳、养殖场、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等八个方面,严厉查处伪造农畜水产品生产档案记录,使用超过质量保证期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不严格遵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安全休药期)规定,不按规定防疫检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证生产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私屠乱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加大生产环节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畜水产品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检(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督)查了八县区23个乡镇的43家种植、养殖、屠宰、兽药、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门店,排查安全生产隐患7起,责令整改轻微违法行为5条,移交县农业农村局涉嫌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线索2条。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全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