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环县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坚持服务群众,完善村民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等自治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村民自治组织预防调解矛盾纠纷、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培育乡村文明风尚,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为推进乡村治理夯实基层基础。
一、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一是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环县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村委会建设重点任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各项制度,推进村委会规范化试点村建设任务,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今年共确立20个县级规范化建设试点村,覆盖全县20个乡镇。二是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指导村委会按照选举流程,完成班子成员补选,并及时换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强“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督促村、社区规范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及时将各季度的会议信息、事务公开信息录入系统,推进信息互通,加强智慧乡村治理建设。
二、优化协商议事流程,发挥村民自治基础作用
积极学习借鉴西峰区什社乡李岭村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的优秀经验做法,印发《关于规范基层议事协商的通知》,编制了《村级协商议事目录清单(参考)》,引导全县251个村和25个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各自的协商议事目录,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设立曲子镇西沟村、合道镇沈家岭村、赵台村三个协商议事创新实验村,以实验村协商议事经验为抓手,推动全县村级议事协商工作,在推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上,不断摸索协商议事工作的具体做法,着重思考怎样把“话筒”递给群众,怎么营造“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丰富协商议事渠道,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群讨论投票”、“村位干部上门协商”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协商议事当中来。
三、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着力提升乡风文明建设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审议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县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体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移风易俗等内容,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写程序,充实内容,严格对各村(社区)现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梳理整改,对审议程序不规范、无法发挥实际用途、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重新修订。积极开展村规民约先进村创建活动,鼓励村、社区广泛利用村(居)务公开栏、村(居)民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村规民约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全县优秀村规民约宣传专栏,做好村规民约的宣传和解读。同时,探索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创新经验,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确定符合实际的积分项目和事项清单,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指导村(社区)落实城乡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和依法协助事项,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因地制宜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明确清单名称、运行流程、法律依据等。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取得了较好效果。
(供稿:环县乡村振兴局;采编:马晓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