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强化“三个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环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有效强化“三个监督”,持续加强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跟踪督查,切实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强化专项监督,推动突出问题整治。一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一县一重点”监督整治。确定草羊产业发展领域作为监督整治重点,制定了全县草羊产业发展领域突出问题负面清单,选取资金量大、廉洁风险高的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及重点合作社,抽调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对草羊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累计发现和督促整改乡村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经营困难、入股分红拖欠大、补贴补助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26个,处置草羊产业发展领域问题线索12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二是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教育、养老社保、就业创业、医疗医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食品药品安全、房产监管等“九大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各类问题119个,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查纠整改各类问题23条。三是开展财政扶贫(帮扶)资金专项检查。抽组乡村振兴、财政、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成立4个工作组,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扶贫(帮扶)资金及形成的资产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监控、政策落实、公示公开、项目资产、项目管理等6方面32个问题,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基层监督,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的监督。督促农业农村局对曲子、木钵等7个乡镇14个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固定资产漏登、会计资料不规范等问题3类35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乡镇整改问题36条,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6件,组织处理3人。二是盯住“乡情村点”做实村务监督。在全县251个村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驻村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延伸监察监督触角。在乡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四必访”(对信访户、离任村干部、老党员、“三类户”“四类人”必访)“三必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必谈)活动,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全县20个乡镇累计走访群众857户,发现问题170个,其中疑似问题线索2件,征求意见建议74个。三是加强对乡村振兴和村级小微权力“一点通”监督平台的监管运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平台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数据对接迁移,向乡镇和相关部门下发了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录入数据100.64万条、乡镇(社区)及行政村2022年以来村务党务公开信息1.93万条,涉及资金6.09亿元,发现和督促整改异常问题426个,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资金16.55万元,处理投诉举报286条,全部反馈相关乡镇部门予以答复。
三、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并实现专人负责、台账管理,紧盯时间节点督促跟进,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清零,对巡察、审计、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重点办,对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查,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二是建立乡镇纪委(监察室)办案协作机制。将全县20个乡镇划分为5个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委机关5名班子成员分管,5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形成以“乡镇纪委为点、纪检监察室为线、办案协作区为面”的联动协作办案模式,集中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交叉办案。三是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发案乡镇、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风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和监管盲区,改进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0件,立案10件,处理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4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
(供稿:环县乡村振兴局;采编:马晓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