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管理 注重质量提升 推动全县农经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华池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农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全面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召开李庄村集体经济分红大会。组织在李庄村召开了村集体经济分红大会,为全社360户1122名成员分红7.65万元,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丰硕成果及带来的红利和实惠。指导各乡镇规范装订产改成果资料。为15个乡镇111个村产改成果资料量身定做了适合各厚度不同规格的卷宗封皮,并安排专人对柔远李庄、五蛟南湾成果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和装订,以此为模板现场手把手对15个乡镇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乡镇村已全面完成产改档案装订任务。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兰州大学成立评估组莅临我县柔远镇李庄村,严格对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主要任务及评估清单,逐条逐项逐内容进行了检查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导规范全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运行。摘录制作《华池县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李庄村》,印发各乡镇村参考借鉴学习,要求以李庄为标杆,立足实际,指导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健康、高效运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动力,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业务指导。全面完成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实地盘点、查验、核对等方式,以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资源性资产、现金、债权债务为重点,共清查资产87383.46万元,清查资源436.16万亩。开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起底整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制定了《华池县2023年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对列入县级重点审计的悦乐镇、乔川乡、上里塬乡、乔河乡4乡镇所辖的3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2021-2022年农村集体财务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金额3231.84万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限期整改。开展村集体经济收入季调度通报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调度排名,并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暨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上,明确提出了全县2023年底村均收入达到18万元,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的目标任务。组织召开了华池县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暨收入调度统计工作培训会,对上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指标解释及统计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全县111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187.97万元,村均收入19.71万元,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100%。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县乡均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成立了清查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紧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等7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以加强合作社规范提升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带贫效益。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各级任务指标。制定了《关于华池县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作安排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向各乡镇分解了任务指标,明确了2023年全县每乡(镇)“五有”合作社占比达63%以上,联结小农户达36%以上。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员带百社(场)”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华池县“十员带百社(场)”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10个乡镇各遴选培养1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扶持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优做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管理台账。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调查摸底,按照“五有”、巩固提升、引导退出合作社三类,建立差别化管理台账名录。目前,全县6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五有”合作社381家,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63%。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印发了《关于指定方建鹏等147名同志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指定了147名同志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其中县级9人、乡级31人、村级111人(乡级兼村级4人),要求辅导员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入社指导,建立台账,规范辅导,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四是以培育发展壮大经营主体为目的,积极扶持指导建办家庭农场。加快培育力度,强化名录管理。根据《2023年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安排意见》任务指标,按照“在种植养殖大户中发展一批、在登记认定中规范一批、在示范带动中提升一批、在标准升级中扶持一批”的思路,累计指导培育建办家庭农场657家,其中,今年培育建办233家。组织15个乡镇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登记台账,并纳入全国家名录系统规范管理。指导使用“随手记”,做好“一码通”。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安装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开展统一赋码,做到账务收支一本清,全面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目前,已有173家家庭农场在使用“随手记”软件,80家完成了赋码登记。制定标准办法,开展示范评定。制定了《华池县家庭农场和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现场勘查初审、县级审核上报、县市发文评定,今年共评定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4家,推荐上报市级家庭农场9家。
五是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共享协议,明确了各自职责,共享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数据信息,实现有序衔接,确保后续工作不断档、不脱节,稳步高效推进。持续推进农村承包耕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华池县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落实土地流转资格准入、上线控制、审查备案、履约保证金、监督管理、违约处置等制度,积极防范各种风险,及时调处重点难点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目前全县流转面积累计达198243.26亩(其中,今年上半年流转7178.5亩)。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全程托管任务2万亩160万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研究制定了《华池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筛选了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目前已为15个乡镇2100多户2万多亩玉米提供了耕、种、防、收的机械化全程托管服务。
六是以实行分级分部门管控为前提,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始终坚持把及时审批、有效保障群众的住房需求作为防止群众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的重要措施来抓,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采取发函提醒、电话通知、巡回督查等办法,监督各乡镇积极承担审批管理责任,对农户申请符合审批条件的宅基地做到应批尽批、能批快批;同时开展宅基地摸排整改,对发现农户宅基地超建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今年共申请173宗69.18亩,审批166宗66.33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