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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来源:合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陈广霞 发布时间:2023-10-09 16:44:2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合水县紧紧抓住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契机,坚持一切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定思路、找方法、破瓶颈、求实效,通过健全完善、系统总结、巩固提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3年9月底,全县12个乡镇农户共申请宅基地246宗,已完成备案246宗87.65亩。

夯基础,搭建宅基地创新管理体系。坚持“疏堵并举”原则,健全农村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合农发〔2020〕47号)、《合水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合农发〔2021〕91号),制定了《合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编印下发了《合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手册》,举办了合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班2期,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部门职责和审批流程。

依法规,建立健全宅基地备案制度。坚决执行“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条件和用地面积标准,严格落实农户建房现场踏勘、开工查验、竣工验收“三到场”原则和选址、批复“两公示”制度,确保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规范。

          再深化,做好农宅改革“大文章”。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深化农村改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对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住宅征迁户,采取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保障农户住宅。同时,在机构改革中积极衔接、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单位承接办理宅基地管理业务。确定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进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宅基地审批,具体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宅基地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