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审批程序 ——华池县多措并举抓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自2020年2月县自然资源局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移交以来,华池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高位统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有效遏制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使全县宅基地逐步实现“批得了、管得住、盘得活”。2022年底,全县15个乡镇农户共申请宅基地318宗,已审批213宗(其中在建66宗、建成147宗)。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原则要求,全面厘清县、乡、村三级责任关系和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工作体系。成立了农宅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了会议制度,实行一季度一次调度会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 、村、组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职责落实落细。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围绕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方面,组织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宅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依法依规用地建房。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班2期186余人次,印发政策汇编及相关宣传资料4100余份,悬挂横幅32条,发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相关信息8200余条。
强化审批指导,增强行政效能。先后印发了《华池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手册》、《华池县农村宅基地违法查处工作规程》及《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镇级审批”的程序,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审批管理步入正轨。2023年以来,全县共收到建房申请34份,经审核,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有20宗,并完成审批流程,其中14份不符合审批条件。
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工作成效。 成立了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组成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批后监管,开展农村宅基地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压实了监管责任,坚决打击和遏制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目前,开展常态化巡查24次,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