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十年·安居篇】——镇原县马渠镇:情系百姓接续奋斗,焕发新颜再踏征程
马渠镇位于镇原县西北部,距县城65公里,辖11个村民委员会,81个村民小组,3308户13197人,总土地面积157.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万亩。过去,这里山大沟深,自然灾害频繁,人居环境差,纯窑洞住户偏多,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政府在深度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下定决心为贫困群众改变往日艰苦的生活条件,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窑)改造项目,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政府统一组织的原则,分年度、阶梯式推进,实行有计划地建设、搬迁,改变了“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贫困现状。

这十年,全镇共建成路洼、油坊沟、粮所、刘渠、沟畔、大庄塬等7个搬迁点,搬迁贫困群众543户2647人,同时根据群众自愿申请,分别搬往孟坝镇中心搬迁点3户11人、镇原县惠达家园搬迁点56户259人。绿树掩映之中,一排排新房子拔地而起,黄墙红瓦格外夺目,光伏发电板雄踞屋顶,搬迁群众脸上绽放灿烂的笑容,眼里散发激动的光芒,终于阔别住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破旧窑洞,住上了新房子,喝上了自来水,用上了光伏电,道路不再崎岖,日子不再昏暗。

这十年,从摸底规划到全面建成,从搬迁入住到有序管理,镇村干部花费了大量心思,倾注了大量精力,全力保障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一是深入宣传政策,解决“不愿搬”的问题。二是合理规划设计,解决“如何搬”的问题。三是凝聚各方力量,解决“入住难”的问题。四是推行统一机制,解决“管理难”的问题。组织成立了路家坬易地搬迁社区服务站和路家坬易地搬迁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结合实际制定了涵盖卫生、安全、集体活动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了社区文明公约。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倡导群众遵守文明公约,搬迁群众逐渐改掉了一些“坏毛病”,搬迁点的“新风尚”日趋形成。

这十年,除了易地搬迁,全镇还实施危房(窑)改造1400余户,500余户群众新建了住宅,700余户群众在原址新修了安全住房或维修加固了原有住房(窑洞)。累计实施了自来水入户2647户,建设小电井684个,“下沟挑水吃”和“异地运水吃”的状况得到了彻底改变。大力实施了电网改造项目,家家户户用上了安全稳定的照明电,彻底消除了“无电户”。

这十年,是摆脱贫困、振兴乡村的关键时期,我们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等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惠民工程,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飞跃式发展,虽然路途坎坷,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的奋力拼搏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成功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造福一方群众,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马渠镇的广大群众一定能同全县、全国人民一道步入振兴之路。
(作者:马渠镇人民政府 张永宁;采编:镇原县乡村振兴局 周彦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