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庆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如期完成五年整治提升任务,最近,庆阳市根据中办、国办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的相关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借鉴康县、甘南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统揽,以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保障,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目标,即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村容村貌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并稳定运行。
《方案》提出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切实加强改厕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后续管护水平,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水、旱改厕模式,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建立县、乡、村改厕服务站,落实管护人员,落实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二是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积极探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分类处置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分类分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排查,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四是努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重点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持续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实施“一村万树”绿化行动,不断推动村庄照明、道路、供水、取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房、景观等各类建筑风貌管控,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五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重点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创新管护运营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和运营。六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重点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七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制定修订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技能人才、科技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分类指导、加大投入保障、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