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温情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市创建“两型”机关之际,迅速响应,以服务为民的实际行动,践行变“重执法”为“细服务”、变“严处罚”为“可容错”的服务理念,将柔性执法善治思想融入日常执法,不断释放“温度执法”善意,积极营造和谐的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服务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梳理“清单”,明晰柔性执法。上半年,全面梳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事项, 编制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2年版)》,其中行政处罚387项,行政强制25项。梳理形成《“两轻一免”清单》,提炼出“首次、轻微违法违规不予处罚”事项32项,“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6类情形。编制完成《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手册》,规范履职要求和行为准则,明确农资、农产品、兽医兽药、农机等10大类执法检查对象和30项检查内容。制作了行政检查流程图,做到挂图上墙、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做好“告知”,讲清柔性执法。坚持用好传统手段,将宣传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多个场所悬挂条幅11幅,发放宣传资料520份,接受咨询110人次,提升对柔性执法认知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与警示教育,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期166人,农资生产经营培训班16期664人,对行政相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和焦点问题作出权威解答,讲明道理,存在问题必须整改达标,讲透法理,安全底线绝不触碰。广泛运用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农业执法动态及执法成效7次,公开执法案件54起,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生产经营主体时刻绷紧安全心弦,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落实“提醒”,给予柔性执法。早春时候, 冬奥会、残奥会举办及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集中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行政指导服务,提醒企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5份、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55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春播关键时节,组织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和“回头看”行动,将柔性执法作为执法检查首选方式,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对照自查,排除安全隐患59起;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8起线索问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凸显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践行“服务”,凸显柔性执法。“三夏”期间,全力以赴组织粮食机收,抓实抓细夏收夏种夏管工作。一方面深入农机作业现场,查证验机,指导农机手做好农机保养、维护、检查,即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方面在乡镇主要路段设立“三夏服务点”,配备饮用水、交通地图、宣传手册等物品,积极为参加夏收的机手提供便民服务,现场签订服务承诺书、告知书130份,确保颗粒归仓、丰收到手,“有温度的执法”赢得了农机手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合理“裁量”,规范柔性执法。注重对具有不予、减轻、从轻等情节的证据收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作出柔性执法案件9件,其中从轻处罚3件、减轻处罚6件,案卷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合理,全部在“信用甘肃”“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进一步促进不予、减轻、从轻“三张清单”落地实施,切实增强相对人和基层群众对行政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度,助力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