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行动 齐抓共管 扎实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安排部署,抓实抓紧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消除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查清了隐患、整治了问题,确保了全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一、高度重视,靠实工作责任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此次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时间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制定印发《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明确排查范围和内容,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紧盯重点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迅速将市、县农村能源办相关人员全部纳入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管理员,各乡镇也按规定确定了1名以上的乡镇管理员,建有农村沼气设施的村都注册了1名以上的村级信息员。全市共注册管理员205名、村级信息员1405名,对确定的管理员和信息员通过微信群、QQ群、会议等方式及时开展指导培训,对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上报数据实行分级审核,对进度较慢的县(区)及时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迅速行动,全面排查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业主主体”原则,组织各县(区)充分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农村沼气设施数量、运行状态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821个行政村,排查农村沼气设施15359处,其中农村户用沼气15321户,正常使用347户,占比2.26%;闲置5951户,占比38.84%;废弃9023户,占比58.89%。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31个,正常使用6个,占比19.35%;闲置4个,占比12.90%;废弃21个,占比67.74%。大中型沼气工程7个,正常使用和闲置均为3个,占比42.86%;废弃1个,占比14.29%。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沼气设施4503处,占比29.32%,其中户用沼气池4484户,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8个、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二是同步开展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县(区)认真分析原因,对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由相关县(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农村沼气设施4128处,整改率为91.67%,其中户用沼气池4121户,沼气工程7个。同时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形成排查、治理、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分类推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以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正常使用沼气设施安全管理。对闲置沼气设施,结合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处理等,积极盘活利用,对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废弃沼气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及时进行拆除、填埋或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为深刻认识做好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理沼气安全生产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县(区)下发户用沼气日常管理使用技术、户用沼气常见故障与排除、户用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户用沼气安全使用图例等明白纸,要求管理员、信息员在入户排查录入小程序期间,再次对沼气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知识培训指导,进一步增强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者:赵亚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