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三管齐下”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到期贷款回收
今年以来,正宁县把小额贷款回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倡导、严格监管,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还贷,确保999户3012.87万元小额贷款按期回收到位。
一是广泛宣传“引”。按照“片区管理、包抓到人、文明还款”的原则,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引导规劝,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农户对到期还款工作有一个清醒明确的认识。目前,各乡镇在各行政村组悬挂条幅96条,设立宣传展板94个,充分利用“正宁发布”“掌上正宁”“乡镇微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引导信息56条,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还款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还款。
二是积极倡导“促”。利用逢集日,在集贸市场、超市门前、街道人员聚集区,向广大群众印发《致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的一封信》3000余份,大力倡导群众自主还款。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全体帮扶干部及镇村组干部深入村组广泛开展贷款回收劝导工作,对还款人员集中摸排,分类登记,因户施策,采用“政府+银行”联合协同催收方式进行催收,对有还款能力的且将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脱贫户,贷款还清后因生产经营等还需贷款的,可继续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有还款意愿,经营正常,暂无偿还能力的脱贫户,动员其通过拆借等方式进行还款;对拒不还款的采用法律手段,进行催收,督促引导还款人员按时按期还款。
三是严格责任“督”。召开县级精准扶贫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安排到期贷款回收工作,制定《贷款回收方案》,压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财政局、承贷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成立贷款回收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由乡镇、村委会、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及村组干部负责,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采取清收、起诉、启用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方法,坚持“日监测、周统计、月调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贷款回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逾期风险,确保贷款按期收回。
(供稿:正宁县乡村振兴局 胡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