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指导促规范,示范促提升,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华池县按照“主导产业抓种养、特色产业抓劳务、传统产业做补充”的发展思路,通过“331+”产业发展模式,以中天羊业、陇牛公司为依托,以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健全完善“公司+合作社+脱贫户”的三方合作,三方受益产业发展链,全力推进产业冲刺达标,实现了村有集体收入,户有主导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示范创建。一是按照《华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对运行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县级示范社,及时推荐申报市级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二是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管理,运行不规范且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示范社,及时进行清理,撤销示范社称号。三是培育典型,在每个行政村培育1-2个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开展专项清理。按照“筛选扶持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清理整顿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不规范、未实际运作、经营管理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运营行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质量。
分类指导规范。对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运行还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督促其规范治理,进行规范化建设。一是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引导其先从向社员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入手,抓紧启动运行。二是对规范程度不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创建示范社为目标,以“缺什么、补什么”为要求,进行改造完善和规范提升。三是对运行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拓展服务功能,兴办经济实体,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服务带动能力,切实达到“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的要求,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强化队伍建设。对已经建成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业务指导能力。合作社辅导员要采取组织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合作社提供服务,要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化制度,对合作社运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同时帮助合作社开展示范建设。通过加强辅导队伍建设,帮助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进行重点扶持。筛选符合示范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省、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重点向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专业合作社倾斜,不断增强合作社竞争力、影响力和整体服务功能,壮大发展规模,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
(供稿:华池县乡村振兴局 方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