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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 15:0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我市聚焦12个易返贫致贫风险点,强力落实监测帮扶措施,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0月底,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5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个百分点。

今年是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第一年。我市通过深入广泛调研、系统分析研判、有机衔接政策,针对监测梳理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风险点,实施了一系列巩固措施,群众稳定脱贫的基础更加牢固。截至10月底,通过新建或维修加固改造提升农户住房1379户,实施农村水源保障工程16处,通过落实教育资助、助学贷款、“雨露计划”等政策,解决了741户3396人上学困难问题。同时,对患大病的2317人监测对象,落实“三重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坚决杜绝因病返贫。

为了不断充实群众的“钱袋子”,我市聚焦产业发展、带贫主体、务工就业、扶贫贷款4个方面,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培训服务,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升经营主体联农带动能力,保证监测户持续增收。截至10月底,衔接产业发展资金12.31亿元,占总资金的51.2%;完成农业保险理赔1.82亿元;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5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个百分点;各类带贫主体带动脱贫户累计实现产业分红1.3亿元;全市输转脱贫劳动力21.23万人,创劳务收入56.82亿元,比去年同期51.24亿元增加5.58亿元,增长率10.9%;对缺少产业发展资金的321户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1605万元,全市累计回收扶贫贷款37.92亿元。

在防范化解残疾人群体和自然灾害、重大变故导致返贫致贫风险方面,我市对重度残疾的3192个监测对象,每人每月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50元,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产业生产设施设备损毁的,采取项目补助等方式扶持农户开展生产救助;对农产品大幅减产或绝收的,督促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到户工作;对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因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对家庭变故、无法外出的441户监测对象安排村级公益性岗位441个,每人每月增收500至800元。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是稳根本、保长远的关键。我市通过教育引导、开展文明创建、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摆脱依赖心理,树立主体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同时,扶持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封建迷信、赌博、高利贷、高价彩礼及网络贷、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活动和不良风气,降低了群众因债返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