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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法驱动 助力渔业发展

来源:镇原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张波 陈胜 发布时间:2022-11-16 16:58: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镇原县依托县域渔业资源优势,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渔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围绕“增值放流、文明执法、普查宣传”,持续壮大执法队伍,加大渔业执法检查力度,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一、因地制宜,抓实水质资源保护。坚持把水产种质保护作为水产养殖的基础,积极开展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示范推广绿色养殖、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等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创建农业农村部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引进推广福瑞鲤、鲢鱼、鳙鱼等渔业新品种71万尾;围绕县内现有的3条河流、3座水库和3个天然池塘,建成水产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12家,在保护“中华鳖、乌龟、大鲵”等很多地方土著鱼的基础上,养殖草鱼、鲢鳙鱼、福瑞鲤等630万尾,水产品年均产值增长5%以上,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养护及其栖息地水质资源,增强了公众保护渔业资源与环境的意识,推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共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增殖放流作为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有效手段,6月24日,我县在屯字镇太阳池生态旅游风景区,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共建生态文明镇原”为主题开展了2022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坚持从严把关,科学计量,规范记账、量身体检,投放草鱼、鲢鱼、鳙鱼共计55.2万尾,组织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报道2次,采访报道3次。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恢复了我县水生物资源量,对修复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增加渔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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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亮剑执法,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严格学习并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渔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制度,全面杜绝渔政执法“三乱”现象发生。一是开展节假日集中整治行动。在“元旦”、“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全面落实“三查三严”(查违禁、查非法添加、查隐患,严格监测、严格追溯、严格监管)工作要求,指导养殖户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项记录”制度,加大水产养殖场和渔药、饲料经营门店等关键环节检查执法,打击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苗种生产场1个、水产养殖场12个,发放渔业法律法规、水产质量安全常识资料760余份。二是开展水产品抽检行动。定期不定期对12个水产养殖场(户)投入品使用开展抽检7次,其中邀请农业农村部抽检1次,省、市水产管理站各抽检1次,均未发现养殖户使用国家禁止的投入品和经营水产养殖违禁品,未发现兽药残留和使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开展非法捕捞、出售野生水生动物打击行动。7月份集中对水产经营门店、流通领域及茹河、洪河、交口河自然生态流域开展了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状况和水产养殖安全隐患的排查,未发现非法出售和捕捞野生水生保护动物行为。四是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对流经辖区的翟池、太阳池、白马池3个天然大水面池塘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作业行为,未发现使用违规渔具和非法捕捞的现象。

四、宣传普查,营造良好养殖氛围。结合“四个百日”、“五大行动”主题活动,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特别是严格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2”相关要求,持续宣传黄河流域禁渔制度,充分发挥镇原发布、“新镇原”APP、微信公众号、网络、乡村大喇叭、“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作用,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黄河禁渔期制度等相关政策11期,在重要路段、村庄集市街道印刷标语、悬挂横幅3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6000余份,张贴农业农村部禁渔通告500余张,现场咨询解答1300余人次。同时,开展了外来物种入侵、水产品种质普查,未发现外来入侵水生生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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