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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建立乡村治理政策体系制度框架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来源: 作者:农办 张海妮 发布时间:2020-06-23 17:50:43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华池县多措并举,大力推行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农村治理机制,制订印发了《华池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月台账制度,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工作现代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宜居宜业的良好发展氛围。

一是强力推进“四抓两整治”助推乡镇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强力推进“四抓两整治”,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新建维修村级活动阵地11个,调整乡镇党政正职4名,在22个行政村推行党组织书记专职化试点,在23个村推行村文书公职化试点,86个村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占比达到77%。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14个,批评转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党员6名,处理违纪违法党员52人,处置不合格党员6人,评选表彰“红星党员”32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26名。落实村干部候选人县级联审制度,清理涉刑涉诉村“两委”成员30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394名。

二是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推行盘活资产经营型、土地流转运营型、特色产业创收型、统筹资金置业型、第三产业服务型“五条”发展路子,整合资金5000余万元,大力实施“331+”和“村社合一”产业发展模式,培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服务群众的经济基础。今年县财政对111个村每村专项列支100万元扶持发展集体经济资金,采取分批注入的方式,目前已下拨30万元,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00万元,扶持6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均实现了收入“清零”,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54%。

三是全面推行协商民主议事制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制订印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村民自治行为。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在村、社区全面推行协商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按照“收集议题—确定议题—召开会议—决策实施—公示公开”五步工作流程,落实议案637件。探索出了“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的“411坪庄模式”和“刘坪经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我的村庄我做主”,激活了农村发展新动能。庆阳电视台先后两次对“坪庄模式”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甘肃日报、陇东报等省、市媒体对华池县村级协商民主+脱贫产业+农村社会治理+环境卫生整治进行了深度报道。

四是创新实施“三榜一超市”激励约束机制以德治村。建立了扶智扶志积分榜、帮教转化进步榜、道德评议“红黑榜”和“扶贫超市”“三榜一超市”激励约束机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载体,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对婚丧嫁娶天数、彩礼、酒席、烟酒等标准及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抵制了陈规陋习的蔓延。截至目前,共建成“扶贫超市”33个、县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22个,评选出“五星级文明户”8628 户、“文明家庭”112户、“最美家庭”89户等先进典型。

五是扎实推行法治示范建设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抓手,建成乡镇法治讲堂15个、村(社区)法治辅导站120个,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20余场(次),推动宪法、扫黑除恶和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集中打造城壕镇太阳村法治文化村、南梁镇荔园堡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样板,引领形成农村良好法治环境、法治氛围。成立了华池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咨询群众76人次,办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5起。充分发挥15个乡镇调委会、120个村(社区)调委会、1927名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9起,化解矛盾纠纷20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