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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是哪些人?
写信人 李** 写信情况 2019-03-1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办结日期 2019-03-18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培育重点,同时兼顾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和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培育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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