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4号)要求,市人社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进行了审核。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影响表彰资格的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表彰奖励办公室或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反映。如不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将按程序办理推荐手续。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3个)
1.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 西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3. 华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11人)
1. 张会民 市档案馆副馆长、三级调研员
2. 孟 庆 市农业农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3. 刘浩荣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4. 徐文华 正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
5. 闫正平 镇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
6. 张海青 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
7. 李飞燕 华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农艺师
8. 李 强 环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助理农艺师
9. 赵大琪 西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九级职员
10.张小荣 合水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九级职员
11.李振轩 庆城县太白梁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二、公示时间
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
市人社局表彰奖励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8611255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受理电话:0934−8220670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7日